索 引 号: 00817804-9/2018-16292 分类: 函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11日
名  称: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海南省七届一次会议第0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海府复字〔2018〕58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海南省七届一次会议第0149号提案答复的函

詹汉钦、谭鸿明委员:

  你们《关于加快海口南渡江两岸有序开发助推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的建议》(第0149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南渡江两岸开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按照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我市主城区采用“3+1”组团带状的空间布局结构,三条横向轴加一条沿南渡江的纵向发展轴线。南渡江是海南岛第一大河,也是海口重要的水系和景观廊道(海口段总长约75公里),沿江两岸是展现城市风貌的重要滨水区域。为贯彻落实我市正在实施的“一江‘两岸’、东西双港驱动、南北协调发展,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城市发展战略,我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谋划南渡江的有序开发:

  一、科学编制南渡江两岸规划

  2016年,我市邀请国内外高水平设计院(美国 AECOM、美国Perkins+Will、深圳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德国 OBERMEYER等4家单位)参加《南渡江(海口段)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国际竞赛,结合4家单位方案中各有的特色优点、设计手法以及城市与江面的关系考虑等方面,梳理了概念性规划方案竞赛中的几个亮点,提出“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有序推进南渡江沿岸开发”的开发保护原则。并于2017 年4月委托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在此基础上启动《海口市南渡江两岸城市设计》的编制,目前该规划正在编制中。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城市总规修编启动南渡江两岸控规的修编工作,从全市发展的角度,进一步明确南渡江开发的定位,加强与各专项规划的衔接,按照“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思路,并结合我市已划定的生态红线(其中南渡江沿线的一类生态保护红线1633.7 公顷、二类生态保护红线3999.9公顷,5633.6公顷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明确保护与建设范围,共,保留南渡江重要的原生态区域和生态高敏感区域,确定开发区域的开发强度;加强城市设计指引,描绘南渡江沿岸城市天际轮廓线,处理前后景观层次,选取城市色彩。

  二、完善南渡江两岸基础设施配套

  (一)加快完善南渡江两岸基础设施配套。结合城市更新工作的要求,我市将在2018 年继续推动椰海大道延长线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桂林洋大道、琼州大桥北侧跨江通道、南渡江铁桥保护修缮工程及周边地区综合提升二期项目、北师大海口附校和海口培训基地(二期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推进南渡江西岸带状公园建设。滨江西带状公园是海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两条生态廊道之一,为南北贯穿城市中心城区的公共绿地,从南渡江大桥至新埠桥段全长12.57公里,规划用地面积约193公顷,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工程位于防洪堤西侧,用地面积约65 公顷,二期工程位于防洪堤东侧江滩,用地面积约128公顷。目前一期工程已基本完成,剩下部分因房屋拆迁及征地安置问题正在清理进行。

  三、借鉴相关滨江城市建设经验

  按照城市更新工作部署,目前我市正在编制《海口滨江滨海专项规划》,参照我市2016 年的南渡江规划设计国际竞赛成果,以及借鉴温哥华、斯特拉斯堡等滨江城市建设案例,以《海口市总体城市设计》《海口城市更新行动纲要》中风貌管控要求为基本框架,结合滨江滨海地区各片区资源禀赋,重点在滨江城市段、滨江三大田园综合体核心区、滨海新拓展区等重要片区加强城市形态管控。规划在新埠岛南端的海甸溪与南渡江交汇处、琼州大桥东白驹大道两侧、新大洲大道以北滨江路以南共布置4处区域制高点,在海甸溪与南渡江交汇处可允许建设超高层建筑;应在灵山镇滨江区域的核心处布局1处标志性建筑;应打造三江口大桥、琼州大桥和南渡江第一大桥西侧城市门户共4处标志性构筑。整合和利用现有的优越自然条件和旅游资源,优化港口分工布局,以休闲、旅游、度假功能为龙头合理配置滨海用地,树立海口海上门户的优良形象。

  四、运用城市经营理念,推进南渡江两岸国土资源管理

  (一)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挖掘土地利用价值,深入研究土地规划。我市对南渡江的土地管理高度重视,将在土地资源管理上控制土地出让速度,目前已经成立南渡江30万亩土地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南渡江流域土地的管理和开发;对于控制南渡江国有土地出让速度问题,我市将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供地计划。

  (二)加强南渡江两岸规划管控。我市将在南渡江两岸相关规划的修编工作中,加强对规划指标确定和土地使用上的研究和控制,在项目审批方面加强环境监管;同时考虑沿岸的开发力度及速度的协调问题,严格按照《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海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开发建设管理目录》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避免过度开发,破坏自然生态资源。

  五、多元化投融资,加快项目建设

  (一)通过PPP模式进行招商引资,建设基础设施。我市于2015年11月通过PPP模式完成海口市南渡江引水工程项目的招商,同年12月成立了项目公司——葛洲坝(海口)引水工程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为48 个月。该项目建成对促进我市国际旅游和生态城市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6年10月,我市完成了海口市江东、桂林洋、灵山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等3个水务基础设施 PPP项目的采购,其中江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对改善我市江东片区水环境质量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市正在采取PPP的模式,由深圳铁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建设滨江西带状公园二期工程,将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理念进行建设。

  (二)加大推进PPP模式参与城市建设。近几年我市通过推进PPP模式,引进了许多优秀的央企、国企、民企等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城市建设,他们皆具有非常丰富的城市建设经验。通过竞争性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方介入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可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的流入,填补政府方建设资金不足和管理经验的欠缺。因此,为加快南渡江沿岸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我市会在通过物有所值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通过PPP模式加快南渡江开发建设的进度,将南渡江建成生态旅游示范江。

  六、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居民环境、环卫意识

  (一)推进环卫设施项目的建设。我市主城区已拥有垃圾收集站共75座,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共 3座,市渣土所1座,建筑垃圾处置场3处(均不在沿江河道范围内)。目前,正在建设 1座西秀建筑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年处理量将达50万吨/年规模(预留300万吨/年规模),预计2018年竣工,届时将有效解决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问题。同时,我市加大监管力度,明令禁止在沿岸河道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

  (二)加强城市管理和监督。我市加强辖区内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定期联合执法以及开展整治工作;对建筑垃圾进行倾倒,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的单位和非法运输车辆,严肃查处和责令其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和整改信息,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逐步落实人员及经费投入,完善江边、水体的精细化卫生保洁作业。目前,我市环卫局专门成立由120人组成监管 考核巡查队伍,由其局领导担任组长,每天巡查检查,对全市区域(含海甸岛、海甸溪、新埠岛以及相关水域)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拍照取证,并依托数字化信息监管平台,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我市将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环保和环境卫生方面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南渡江沿岸有序开发建设的关注与参与,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为把海口建设成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而努力。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武群,电话:68725177)